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公务员考试 > 考试资料 > 行政能力 > 文章正文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布告、通知            【字体: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布告、通知

公务员考试试题,w w w.1 7 k s . c  o m 公务员考试面试 w w w.1 7 k s 。 c0m
公务员考试论坛
w w w . 1 7 k s 。 c 0 m

、沟通消息、互通情报时使用。又分专题通报和综合通报两种。专题通报是指就一个事件、一个情况的演变过程进行概括和叙述;综合通报则是就几个方面情况或一段时间形势发展的概括和分析。这类通报的撰写比较灵活,关键要抓住重点,突出本质。这类通报注重对开展工作的指导或提供参考的作用,一般不下结论,只是以事实说明问题。

2.写作要点

(1)表彰和批评通报的写法

表彰和批评的通报,都是通过对典型事例的通报达到教育人的目的。通报的正文一般包括通报缘由、事实、分析评价、决定和经验教训等几个部分。

①通报缘由。在较长的通报开头都用几句话概括通报的核心内容,一般写事件主要结果和对事件的总体评价。这部分文字要精炼,避免与下文重复。较短通报一般没有这部分,直接写通报事实。

②通报事实。这部分要重点写清先进或错误的主要人员、主要事实经过、情节、结果及有关数据。

③对事实进行实质性分析评价。这是对事件的认识,要指出其先进性和错误的性质,对人或事作出中肯评价,便于人们认识和领会通报的精神。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对事实的处理意见。先进的如何表扬、错误的怎样处罚,都应有明确的意见。

④分析从典型事例中应学习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由典型引申到普遍,最后针对现实情况提出一般性要求或号召。

(2)事项性通报的写法

事项性通报首先写明所通报的情况,对主要情节进行客观叙述,注意把人物、时间、地点、事件、结果写清楚。其次要写明发文机关的意见和要求,可以在对客观事实分析的基础上提出。

... >>


(3)撰写通告的注意事项

①行文要及时。通报的时间性较强,写作要及时迅速,以指导当前工作,否则,就不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

②事例要真实、典型。通报所据应当是真人真事,不能有半点虚假,否则不但影响教育效果,还会有损发文单位的声誉。因此,写通报前,一般要调查、核对事实,做到准确无误。此外,还应注意事例的典型性。无论表彰或批评,其事例应让人感到确实值得学习或引以为戒。如果某人犯了一点小错误,就将其通报批评,会给人以小题大作的印象。

③详略要得当。通报的事例是写作重点,固然要多用笔墨,但要注意详略得当。若过于简单,变成抽象的概述,人们难于受到教育,产生不了爱憎之情。若过于详细,将“通报”写成近似“通告”或“报告文学”,又会使人难于把握要领。

④要突出教育性,注意掌握政策。通报与决定不同,它不是一种行政命令,它最主要的特点是教育性,在写作中要注意突出这一特点,在写通报中的处理意见时,必须注意政策,掌握好分寸,使处理决定与事实、政策相一致,做到合情合理,否则,既对当事人不利,又难于服众。

3.例文

例文一

关于一九九○年元旦节期间我区人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的通报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由于各级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元旦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做到了全区库款、机关院内、职工人身三安全。根据部分县市支行汇报和三级分行的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重视。节前,专门组织全行人员认真学习省分行关于节日期间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电报通知精神,再一次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就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了详细安排,行长以身作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推荐本文,获得积分,免费查看网站收费内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2006浙江交警行政能力测试解…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习提要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命…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议…
    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模拟试卷…
    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模拟试卷…
    公务员公安基础知识模拟试卷…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指…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条…
    公务员实用文书写作大全:计…

       各省市地方公务员考试分类信息

    安徽公务员考试 北京公务员考试 福建公务员考试 甘肃公务员考试 广东公务员考试 广西公务员考试 贵州公务员考试 海南公务员考试
    河北公务员考试 河南公务员考试 湖北公务员考试 湖南公务员考试 吉林公务员考试 江苏公务员考试 江西公务员考试 辽宁公务员考试
    宁夏公务员考试 青海公务员考试 山东公务员考试 山西公务员考试 陕西公务员考试 上海公务员考试 四川公务员考试 天津公务员考试
    西藏公务员考试 新疆公务员考试 云南公务员考试 浙江公务员考试 重庆公务员考试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真题 公务员考试试卷 公务员考试试题 公务员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资料 公务员考试报名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 

    热线:15528703068 15528703058 电话:3881691
    Copyright © 2004-2008 www.17ks.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17543号
    地址:四川宜宾江北阳光苑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邮编:644000 QQ:8278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