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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中,前两个图形中均有90度的角,将第二个图形逆时针旋转90度即得到C项中的图形。
30.C第一套图形中,第一个与第二个图形重叠后去掉相同部分,剩下的不同部分为第三个图形。依此规律,所求图形应是C项图形。
31B前三个图形都是顺时针旋转的。所以第四个也应该旋转为B的形状。
32A奇数列圆圈大小递增,所以答案为A
33C题目中奇数列图形按顺时针旋转。故选C
34B题目中的小方块按逆时针方向移动。故选B
35C题目中第二个与第三个图形一致,那么第一个应与第四个一致。故选C
36B失业率上升是和以前相比,这种比较没有意义。而应该与(不实现创造就业项目的)现在相比。
37A题干的比较是不同州之间的比较,而A的比较是相同的州不同时间之间的比较,A选项的比较比题干的比较更能说明问题。
38CC说明开采后的生态与开采前的生态相比没有区别。B选项最具有干扰性,但只要考虑如果其他未采显地以前就已经遭受生态破坏,则题干论证肯定是不能被加强的。
39D每个人除了戒烟外,其他条件不变,这是保证A(戒烟)B(体重)因果关系的关键。最具有干扰性的选项是C。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人的其他条件相同不能保证每个人的条件前后不发生变化。
40B作为一种强支持,可逆是一种论证思路。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可逆不能认为是削弱。例如,如果B选项改为“自从1972年禁止使用DDT后,游隼的数量也没有增加”,修改后的选项是不能作为削弱选项的。
41C从短文陈述中可知四城市,济南与合肥天气相同,当天济南小雨,郑州多云(没雨),南京晴(无雨),这已经是三种天气了,因此合肥应与济南相同,也下雨,而不是出现晴天。
42D本题首先应确定谁是甲的伙伴。乙肯定不是,因为乙比甲大;丙也不会是,因为丙如果是的话,其年龄小于甲,也就小于乙,而题中的条件是丙大于两个对手,显然矛盾。由此可判定,丁是甲的伙伴,且乙比甲大,甲比丁大,丙比甲、丁都大。“甲与乙的年龄差距比丙与乙的年龄差距更大些”,由此句话可以确认两点:一是丙与乙存在年龄差距,即丙的年龄比乙小;二是甲与乙相差的岁数大于丙与乙相差的岁数,即丙的年龄大于甲。综上所述,四人的年龄由大到小的顺序为乙、丙、甲、丁。
43.B由“广泛的广告宣传”,可确定应排除A项和D项;由“长期严重的鼠害”可排除C项;而由“售价为2500元”可确认B项当选。
44.B如果缺少B项为前提,画家就有可能在画63岁时在画中将自己画成年轻时的样子,在此情况下,就不能根据画中内容否定该画创作于1930年。
45.D此题首先应确定答对的题数。因为只得了20分,所以不可能答对3题及3题以上,否则超过20分;假设只答1题,即得8分,剩下5题即使全部不答,最高分也只有18分,所以此假设不成立,这也就是说,答对的题数是2题,得了16分。由此,便能确定该同学的答题情况为:答对2题,答错2题,不答2题。
46.B儿子的回答包含了一个必要条件。
47.D工作需要与个性直接相关。
48.DA项洗衣机完成的一系列自动洗衣程序是一种机械行为,不属于人工智能。B项机器人是按照“预先设定的参数”完成各项任务的,所以也不属于人工智能。C项软件的工作也是根据设计好的算法进行计算,所以也不属于人工智能。D项机器狗能够根据人的穿着和外貌特征辨别性别,这不是根据某种设定好的既定程序完成的,所以属于人工智能。
49.C颁发营业执照,是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允许申请人可以进行营业活动,所以属于行政许可。
50.D“反诉”的定义有这样两个关键之处:是被告的诉讼行为,所诉讼的
行为是与原诉有联系的独立行为。所给的四个项虽然都符合第一条:被告的诉讼行为,但是A、B、C项都不符合第二个条件。A项原诉是学生借钱不还的行为,被告起诉老师剽窃行为,这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其中没有必要的联系,故不是反诉。B项原诉是离婚,被告请求的是确认婚姻关系无效,被告请求的行为虽然与原诉有关系,但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故也不属于反诉。C项是原诉要求被告按合同交货,而被告起诉的是供货商的行为,两者没有联系,所以不属于反诉行为。以上三个项都不是正确答案。D项原告要求收回被告的房屋所有权,而被告请求原告还款,这两个行为是互相联系的:原告欠被告钱,所以被告住了原告的房子;原告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被告就请求其还款,故被告的行为属于反诉。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51.DA项、B项、C项都属于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没有协助司法机关破案,是违法行为,所以都不属于隐私权。D项是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中对个人资料保密,属于隐私权。
52.D按照定义,“一事不再罚”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处两次以上罚款。A项海关没收了张某物品,并对其罚款,没有超过两次罚款,故不属于违反“一事不再罚”。选项B对杨某的处罚属于罚款的也只有一次,故也不属于违反“一事不再罚”。C项某饮食店受两次罚款的处罚,但第一次罚款是因为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第二次受罚是因为没有在税务部门登记,属于两种违法行为,故不属于违反“一事不再罚”。D项某甲因超生已经被北京市某计生部门罚款,其户籍所在地再一次因其超生而罚他款,就属于违反了“一事不再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53.D“赠与合同”的定义有这样几个关键条件:给予的是自己的财产,是无偿给予。A项中甲将自己的住所免费提供给乙使用,但并没有把住所给对方,住所所有权仍属于甲,所以不是赠与合同。B项甲把养鸡场给女婿是有条件的,对方要答应给自己养老,所以这个事例也不是赠与合同。C项甲请乙来经营公司并给对方80%的股份,甲并没有把公司赠给乙,而且乙接受这些股份的前提是必须要对这个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所以也不属于赠与合同。D项某电脑商给母校15台电脑,而且没有任何条件,所以属于赠与合同。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54.D“倾销”具有这样几个要点:在国外的销售行为,价格低于国内市价或低于生产成本。A项某国出售的新闻纸低于产品正常价值,即低于生产成本,故属于倾销。B项该企业也是以低于成本价出售,故也属于倾销。C项该软件公司的投标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故属于倾销。D项该地蔬菜价格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属于低于国内价格或成本价,故不属于倾销行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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